2016年10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(GB 4806.1-2016)中,我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历史性引入“符合性声明”(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, DoC)的概念,并作为产品标识的组成部分,在明年10月19日该标准实施后强制执行。
GB 4806.1-2016第8章规定:
8.3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、材质,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,生产者和(或)经销者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,生产日期和保质期(适用时)等内容。
8.4符合性声明应包括遵循的法规和标准,有限制性要求的物质名单及限制性要求和总迁移量合规性情况(仅成型品)等。
本次发布的指南中明确了食品接触塑料材料的化学物质生产商、中间材料生产商、终产品生产商、终产品用户、终消费者、经销商等各供应链角色及其应该承担的责任,并详细阐述了化学物质符合性声明、中间材料符合性声明、终产品符合性声明所必须包含的元素,并给出了相关的符合性声明参考格式。
一、化学物质符合性声明:
化学物质生产商、分销商或进口商发布的符合性声明,必须包含以下要素:
1.符合性声明发布方信息;
2.生产商/进口商信息(适用时);
3.产品信息;4.法规授权情况;
5.声明日期;
6.签发;
7.使用提醒(建议添加);
8.责任声明(建议添加)。
二、中间材料符合性声明
中间材料的生产商、分销商和进口商发布的符合性声明,必须包含以下要素:
1.符合性声明发布方信息;
2.生产商/进口商信息;
3.产品信息;
4.法规/标准授权情况;
5.声明日期;
6.签发;
7.使用提醒(建议添加);
8.责任声明(建议添加)。
三、终产品符合性声明
终产品生产商、分销商和进口商发布的符合性声明,必须包含以下要素:
1.符合性声明发布方信息;
2.生产商/进口商信息;
3.产品信息;
4.符合法规/标准情况;
5.法规/标准符合性说明;
6.产品使用限制;
7.声明日期;
8.签发;
9.责任声明(建议添加)。
符合性声明中所有限量指标的符合性,应存在必要的支持性文件,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料质量规格说明、法规/标准中使用限制的符合性筛查、测试或评估报告,以及其它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的评估材料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生产商是符合性声明的主体,如遇到法规/标准变更、物质/材料组分及纯度变化等情况,符合性声明及时更新。希科检测提醒,GB 4806.1-2016实施后,符合性声明也将成为产品质量监管及执法的重点,生产企业务必重视符合性声明,并对产品进行送检以确认产品的符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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